簽證
常見問題
以下簽證資訊僅供參考,請諮詢鄰近的中華民國大使館(可至各駐外館處查詢),或是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提供的資訊。出發前請務必先瞭解相關簽證規定。或撥打外國人免費服務專線 0800-024-111。
1. 如何申請簽證?我應該申請什麼種類的簽證?
2. 持有停留簽證可以在臺灣停留多久?
3. 我的國家屬於30天免簽證入境的國家,我可以不申請簽證,直接來國語中心就讀嗎?
4. 我的國家屬於90日免簽證的國家,我可以不申請簽證,直接來國語中心就讀嗎?
5. 我的簽證將在課程結束的前幾天到期,我還可以延長簽證,完成課程嗎?
6. 我想要就讀三期以上,在臺灣會停留超過180天,就讀期間,我可以不用離開台灣申請簽證嗎?
7. 要如何申請研習中文的居留簽證?
8. 我現在持有研習中文的居留證,可不可以在臺灣換成讀大學的居留證?
9. 我現在在別的語言中心學中文,我可不可以換學校來國語中心學中文?
10. 持有研習中文的簽證,可不可以打工?
11. 我可不可以直接申請一年的課程,使用申請一年課程的證明,來申請簽證?
12. 我已經在臺灣學了兩年中文,想再繼續學中文,我可不可以再延長研習中文的居留證?
13. 我剛辭掉工作,可不可以在臺灣工作的居留證,換成研習中文的居留證?
簽證申請人應在線上填表系統,填寫申請表。至本中心學習中文的學生,應選擇「停留簽證」(Visitor Visa),目的為中文研習 (研習中文的簽證代碼為FR)。送出表格後,請列印出來,再到您選擇的中華民國駐外大使館或辦事處,繳交國語中心入學許可信及相關申請文件。
駐外單位核發研習中文簽證時,通常會核發60天或90天的可延長簽證。可延長的簽證可延長兩次,最長可停留180天。若駐外單位核發的簽證是不可延長的,或是延長申請被駁回,簽證持有人必須在停留期滿前離開臺灣,重新申請簽證。
由於30天免簽證無法延長期限,30天期滿後必須出境,才能重新申請簽證。因此,申請正期班(3個月或2個月)的學生,請不要以30天免簽證的方式入境,減少頻繁出境之擾。
可以。90日免簽證的停留期限足夠完成本中心一期的課程,但由於入境入期將影響您的上課天數,因此您很可能因為較早入境而無法上完最後幾天的課程,請參考本中心行事曆,安排行程後再決定是否申請簽證。若您計畫在臺灣就讀兩期或以上的課程,且不想每90天就離境臺灣一次,可事先申請研習華語的停留簽證。
如果簽證到期日離開課程最後一天相差不遠,學生可以向移民署申請寬限期(通常不會超過10天),以完成課業。請注意:簽證是否能夠延長,需依移民署官員的裁量而定。
學生在台連續居住120天,期間沒有出境,成績和出席紀錄良好,並有意在國語中心就讀三期以上,可以申請居留簽證(Resident Visa)。申請流程請見第7個問題。申請到居留簽證後,將可取得居留證(ARC)。請注意,外交部有時候會要求居留簽證的申請人提供保證人,本中心無法為學生擔任保證人。
在語言中心學習滿4個月,並已註冊下一期課程,持
到外交部領事局申請。申請時間約需10個工作天,且必須在停留簽證到期前完成申請,建議最晚要在停留簽證到期前的2週提出居留簽證申請。
- 在學證明
- 出席紀錄
- 健康檢查證明
- 財力證明(約8萬元臺幣)
- 研習計畫書
- 簽證申請表(必須到線上簽證申請系統填寫)
- 照片兩張
- 護照正本
- 護照影本
可以,持有研習中文居留證的學生,在臺灣申請到大學後,請在居留期滿前,備齊
需在居留期間期滿前,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請居留簽證變更。
- 大學入學通知
- 國語中心在學證明
- 國語中心出席紀錄
- 國語中心學生證
- 簽證申請表
- 照片兩張
- 護照正本
- 護照影本
- 體檢報告正本
- 財力證明(至少15萬元臺幣)
- 經當地外館驗證的最高學歷證明正本
- 經當地外館驗證的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 大學註冊繳費通知
可以,但是要先在本中心註冊,再持
- 原語言中心的在學證明
- 原語言中心的出席紀錄
- 本中心的在學證明
- 本中心的入學許可信
在臺灣學習中文滿一年,且持有居留證者,可以申請兼職工作許可。無工作許可者不得打工,有意申請的學生,必須先獲得本中心的申請許可,才可向職訓局申請兼職工作許可。詳細資訊請至本中心709辦公室洽詢。
不可以,本中心每次申請以一期(一般為3個月,7-8月暑期班為2個月)為單位,申請人可向駐外單位申請為期60-90天的研習中文停留簽證。若有意續讀多期,請在舊生註冊繳費期間繳交下一期的學費,簽證到期前兩週,請持在學證明及學期成績紀錄表延長簽證期限。
研習中文的居留證最長只能延長到兩年,滿兩年者必須離境,若想繼續學中文,可持學校證明文件,重新申請中文研習的停留簽證,但核發與否由駐外大使館或辦事處決定。
不可以,在臺灣境內不能申請不同目的的簽證,必須持本中心的
- 入學許可信
- 其他簽證申請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