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 Q&A

FAQ

以下資訊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提供(可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查詢)。
防疫專線: 1922或 0800-001922 (全年無休免付費)
聽語障服務免付費傳真: 0800-655955
國外可撥打 +886-800-001922(自國外撥打回國須自付國際電話費用)

問題1:目前外籍人士可以來臺的事由共有哪些?
自本年6月29日起,除「觀光」(包含一般社會訪問),以及「就學」(包含研習中文)另由教育部規劃開放時程以外,其餘各類事由均得申請特許來臺;惟必須檢具明確的證明文件(如國內主管機關、單位的許可函、證明函或商務邀請函)。新增加的來臺事由如:實習代訓、參加國際會議及商展、國際交流、志工、傳教弘法、度假打工、青年交流、尋職等。
問題2:外籍人士目前仍不得以「觀光」(包含一般社會訪問)事由來臺,請問何謂「一般社會訪問」?可否舉例?
一般社會訪問是指與「觀光」目的無明顯差異的參訪活動,舉凡開放一般大眾參加、國內無負責接待窗口,或是無明確親屬關係的社交活動或私人邀約,皆屬一般社會訪問的範圍。如:來臺訪友、參加婚宴、觀賞體育賽事、演唱會或表演節目、參與節慶文化活動等。
問題3:外籍人士可否以「探親」為由申請來臺?
可以。來臺短期探親的外籍人士,可備妥明確的親屬關係證明向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來臺,或是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有效簽證來臺後,檢具前述證明文件,由移民署國境查驗人員認定是否准予入境。
問題4:目前外籍人士可來臺從事的商務活動包含哪些?與外交部前於3月18日宣布的特許事由「商務履約」有何差異?
本部於3月18日所公告的「商務履約」事由適用對象僅限取得中央政府機關投資/應聘/履約許可函,或備有企業出具的履約證明者。現行適用申請來臺的商務事由,則較為放寬,例如:驗貨、售後服務、技術指導與培訓、簽約等商務活動,均得於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後向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
問題5:目前來臺從事短期商務活動的外籍人士,可有條件申請縮短居家檢疫時間,請問要如何辦理?
關於符合特定條件的短期商務人士,可於備妥邀請廠商提供的相關證明文件、在臺行程表及防疫計畫等文件後,向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並於登機前及抵臺時備妥3日內採檢之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以供查驗。詳細說明及作業規範,請參閱下方連結。
>疾管署官網公告: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sBnnQc8Q1LsYkwWYVkwucA?typeid=9
>疾管署「短期商務人士入境申請縮短居家檢疫作業規範」:
https://www.cdc.gov.tw/?aspxerrorpath=/Category/Page/
問題6:外籍人士倘非屬急重症患者或具有特殊人道考量,是否仍可申請特別入境許可來臺就醫(含陪同就醫)?
必要的醫療可以。但收治病患的醫療機構必須先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核准函後,再由申請人(就醫者及陪同就醫者)持憑該核准函及相關證明文件向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
問題7:我國何時開放外籍人士來臺就學及研習中文?
有關開放外籍人士來臺就學及研習中文的時程,將由教育部統籌規劃後另行公布。
問題8:我國何時放寬外籍人士來臺觀光(包含一般社會訪問)?
是否針對外籍人士入境管制措施作進一步調整,將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評估全球疫情狀況後決定。
問題9:外籍人士倘原本即適用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來臺,且來臺事由並非「觀光」(包含一般社會訪問),疫情期間是否仍可以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來臺?一定要申請特別入境許可嗎?
一、我國目前針對外籍人士實施的入境管制措施,是針對「來臺事由」進行限制,並無取消各國國民原本的簽證待遇。惟擬以免簽證或落地簽證方式來臺的外籍人士,仍須視各航空公司於疫情期間所訂的登機規定及政策。另抵臺時必須檢附相關佐證文件,由移民署國境人員查驗認定是否准予入境。
二、如果無法判斷所持的佐證文件是否完備或符合入境的條件,建議於來臺前向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
問題10:外籍人士可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東南亞國家人民來臺先行上網查核」(有條件式免簽)來臺嗎?
不行。「東南亞國家人民來臺先行上網查核」(有條件式免簽)是提供東南亞國家人民來臺觀光旅遊的簽證便利措施,不符合特許入境的事由,故疫情期間外籍人士不適用申請此項措施來臺。
問題11:哪些外籍人士抵臺時可以不必檢附「登機前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以供查驗?
外交公務、移工、學生等分別經外交部、勞動部及教育部列為專案管理對象,屬防疫風險可控者,以及以及人道緊急協助個案或隨船入境船員等取得核酸檢驗報告確有困難者,可免檢附「登機前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其餘各類外籍人士,抵臺時均須備妥前述報告以供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