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甄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語教學中心MTC獎學金甄選作業要點

  • 1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語教學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奬勵成績優秀且熱心學習之學員繼續學習華語文,特訂定本作業要點。
  • 2
    經費來源
    教育部補助外國學生獎學金及本中心經費。
  • 3
    受獎名額
    依年度經費而定。
  • 4
    受獎期間
    一學季(3 個月)
  • 5
    受獎金額
    每名一期普通班學費。
  • 6
    申請日期
    以公告日期為準。
  • 7
    申請資格
    凡受獎期間未領取臺灣政府獎學金,且符合下列條件之本中心在學學員:
    • 中文程度 1~5 級者,最近連續兩學季平均成績達 90 分以上;中文程度 6~9 級者,最近連續兩學季平均成績達80 分以上。
    • 普通班每學季缺課未超過 12 小時,密集班每學季缺課未超過 15 小時。
  • 8
    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檢附下列文件向本中心學生輔導組提出申請:
    • 申請表
    • 本中心「學習成績紀錄表」
    • 其他證明文件:例如華語文能力測驗 TOCFL 證明影本、華語文演講或歌唱比賽獎狀、參加各項活動證明等。
  • 9
    甄選方式
    • 初審-審查申請文件。
    • 複審-由本中心組成審核小組審查核定。
  • 10
    受獎條件
    受獎生於受獎期間平均成績不得低於 80 分,每月缺課不得超過 12 小時,且應加入本中心志工,服務至少 10 小時,否則註銷受獎資格。
  • 11
    本作業要點經本中心主管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中華民國 104 年 4 月 28 日本中心學生輔導組月會通過
中華民國 105 年 4 月 12 日本中心學生輔導組月會通過
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17 日本中心 104 學年度第 9 次主管會議通過